2017 年 5 月,26 岁的 Jaroslav Hornof 登上一艘名为Marguerita 的散货船上担任二管轮。在船工作中,他目睹了大轮轮指示他的下属违规排放油污水。他随后将相关情况拍摄了下来并进行了举报。随后这条船引起了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注意,后者在美国缅因州波特兰港扣留了这艘船。
3名举报者因此获得了25万美元的奖金。(举报本船违排油污,海员获250000美元奖励,但工作丢了!)刚开始的时候,这3名海员为协助调查一支在船上,后来,当德国船东公司MST Mineralien Schiffahrt Spedition und Transport与美国有关部门达成协议后被允许继续航行时,3名举报者却被美国政府扣留了护照并留在了缅因州。 随后当他们请求法官让他们回家时,他们甚至遭遇逮捕(arrested)。
对Hornof 及其同事的拘留是否侵犯了宪法第四修正案赋予他们的权利。这三名海员委托的律师在缅因州的一家联邦法院辩称,(美国政府)对这三名海员拘留(detention)相当于是非法监禁,违反了美国宪法中关于禁止非法搜查和扣押(prohibition on unlawful searches and seizures)的相关规定。在他们对美国司法部、国土安全部以及美国海岸警卫队的诉讼中,三名海员的委托律师爱德华·麦克科尔(Edward maccell)辩称,对他们(3名海员)的拘留相当于劫持人质。这位缅因州律师事务所Thompson, MacColl & Bass的合伙人律师表示,政府继续拘押海员的做法相当于“一种形式的海盗行为,也是一种非自愿奴役和非法监禁”。而现在,美国司法部的委托律师则要求联邦法院对海员的案件做出判决,他们认为这些海员并没有被非法拘留。代表上述美国政府部门的律师称,虽然政府承认他们(3名海员)面临着困难,但他们坚称,将船员们留在美国是必要的,因为他们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人。司法部的律师辩称,第四修正案的权利只有在海员与美国“建立了实质性联系”之后才会生效。“它们不适用于在国际水域搜查和扣押外国人。”美国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的律师反驳道:“联邦官员一直公正、体面地对待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