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5年4月26日 四小证更新 Z01基本安全Z02精通艇阀Z04高级消防

2025-03-01 海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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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上课时间2025-04-26

报名详询李老师:15817700717【微信同号】

培训报名微信:hxhy991

培训时长3天左右 培训报名微信:hxhy991

报到时间2025-04-26 华洋海员

报到地点武汉

hxseaman.com

 报名条件 hxseaman.com

1培训学员原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失效1年之内均可以报名

培训报名微信:hxhy991

2.学校开课前系统已完成下船解职报备手续 华新海员

 培训内容

www.hxseaman.com

基本安全Z01、精通艇筏Z02、高级消防Z04

 费用说明

培训相关费用:

公正、公开、透明,全心全意服务学员

培训费 Z04高级消防

Z0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Z01基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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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费 已含在培训费内,无需额外缴纳

住宿费 未含在培训费内,如有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 | 学校老师可推荐院校附近旅社

教材费 没有此费用

体检费 没有此费用

如在您报名成功后、培训开始前,学校调整收费标准,华洋海员将与您按学校发布的最新价格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华洋海员赠品:


 报名流程

第一步

线上下单

1.阅读培训须知及服务协议


2.选择培训内的课程项目


3.填写报名信息


4.线上缴费


5.下单成功


第二步

报名审核

1.客服联系您核对报名信息,未核对的不予报备


2.报备学校及海事局


3.报名成功


第三步

报到上课

务必携带好必要证件,按时报到上课,遵守校规校纪。


 华新海员报到须知

1.请确定可以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如因考勤不达标导致考试不合格,自行承担责任 ;

2.此培训为到校培训,具体培训安排以客服通知为准;

 华洋海员售后保障

如您因个人原因需要申请退款:

1、如您的报名信息已由学校报备给海事局,需改期或退款时,费用将无法退还。

2、如您的报名信息暂未报备给海事局,则:

(1)开班前 5 个工作日及以上(含第 5 日),可无条件改期或全额退款 ;

(2)开班前 1-4 个工作日(含第 4 日)可申请退款,但需扣取培训费的 10%(最低 50 元,最高 1000 元)作为退订费;

(3)开班当天及以后需改期或退学,费用将无法退还。

 华洋海员消费者告知书

1.课程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如在报名后发生变动,华洋海员将第一时间以短信、微信消息或电话等方式向您告知。


2.疫情期间,各学校的防疫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报名后,请您了解并遵守学校的防疫政策,以实施要求为准。


3.若在您报名成功后、课程开始前,学校调整培训费用,华洋海员将与您按学校发布的最新价格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4.如有疑问,可与华洋海员老师联系,联系方式可在“我的订单”内查询,也可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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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船舶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标识如下:

● 主机及其相关系统 ● 应急发电机原动及其系统

● 辅机及其相关系统 ● 发电机和站及其系统

● 消防设备及其系统 ● 油水分离器及其相关装置和系统

● 锅炉及其系统 ● 救生设备及其属具

● 空压机组及 其系统 ● 水密设施

● 舵机及其系统和装置 ● 防污装置

● 锚机及操作系统和设备 ● 压载、消防水系统

● 舱底污水系统和应急吸入阀 ● 通讯、导航设备

● 启动和控制空气瓶及其供管系装置 启动和控制空气瓶及其供管系装置 ● 起重设备

● 遥控关闭装置、机舱风油切断柜速阀生活区通道防火闸

5.2 新增关键性设备和 系统的标识

5.2.1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对公司已标识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海务主管机应制定了相操作须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知(或)规程和日常维护须,编写完成后交体系主管组织人员会签经指定 人员审核后,最报总经理批准。

5.2.2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船岸相关人员根据舶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实际情况管理需要,提出新增键性 设备和系统的标明建议,填写《文件修改申请表》( 设备和系统的标明建议,填写《文件修改申请表》( CX13 -01 ),报体系主管。 ),报体系主管。

5.2.3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体系主管组织海务和机专业人员 对关键性 设备和系统 设备和系统 设备和系统 设备和系统 设备和系统 标明建议进行评 标明建议进行评 标明建议进行评 标明建议进行评 标明建议进行评 标明建议进行评 标明建议进行评 议后,报 指定人员。

5.2.4 指定人员对关键性 设备和系统 标明建议进行 审核 后,报总经理。

5.2.5 新增关键性 设备和系统 经总理批准后,由 体系主管

所有的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操作须知由体系主管编入船舶关键性操作文件,并按照

《文件控制和资料管理程序》(CX13)的规定予以统一编号和发放。

5.3 船上标识

5.3.1 船上应以适当的方式对关键性设备和系统进行标识,以便船员识别和操作。

5.3.2 重要管系用色漆标识,必要时还可用醒目箭头标明流向、去所。管系颜色规定如下:

● 消防管系用红色 ● 淡水管系用蓝色

● 滑油管系用黄色 ● 海水管系用绿色

● 燃油管系用紫红色 ● 压缩空气管系用浅绿色

● 污水管系用黑色

5.3.3 为提请关键性设备和系统的操作人员正确操作或引起注意,下列设备和系统必须在

其操作处或附近适当位置张贴(挂)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

● 主机 ● 锚机

● 副机 ● 通讯、导航设备

● 主配电板 ● 货舱盖

● 应急发电机 ● 舷梯

● 空压机 ● CO2 系统

● 油水分离器 ● 救生艇、救生筏

● 舵机(包括应急舵机)

5.3.4 各应急按钮须用文字标明其名称。

5.3.5 逃生口、应急通道须用箭头和文字标明其去向、去所。

5.3.6 各主要阀门如被使用(开启状态)须挂写有“开”字样的牌子;未挂牌的阀门表示

处于关闭状态,未经主管人员或值班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打开。

5.3.7 船舶可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或认为必要时,细化或新增标识内容。

6 保障措施

6.1 船上将关键性设备和系统纳入船舶日常操作性维护,按照《船舶及设备维护程序》

(CX11)和“船舶维护类”须知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并做好记录,报

告缺陷和不符合规定情况,并实施纠正措施。

6.2 对备用装置及设备或非连续使用的技术系统,按《船舶及设备维护程序》和“船舶

维护类”须知文件的有关规定,定期测试并做好记录;除非紧急情况时间不允许,

使用前须做功能试验;有两台(套)或以上备用的,应定期(不超过一个月)交替

使用。

6.3 船员上岗前对关键性设备和系统进行必要的熟悉培训,具体按《新聘和转岗人员熟

悉职责程序》(CX03)规定执行。

6.4 船上对关键性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方案和须知。

6.5 机务/海务主管对船舶关键性设备和系统的维护、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

不符合规定情况,按《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