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员培训2025年4月11日 四小证更新 Z01基本安全Z02精通艇阀Z04高级消防 先居家上课后到校

2025-04-01 海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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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上课时间2025-04-11

四小证更新换证报名详询李老师:15817700717【微信同号】

培训报名微信:hxhy991

培训时长3天左右 hxseaman.com

报到时间2025-04-11

报名详询CE李老师:15817700717【微信同号】

报到地点:天津 华新海员

报名条件
报名详询CE李老师:15817700717

1.培训学员原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失效1年之内均可以报名
报名详询CE李老师:15817700717【微信同号】

2.系统已完成下船解职报备手续报备
幸福船员

培训内容
hxseaman.com

01基本安全、02精通艇筏、04高级消防

费用说明


培训相关费用:


公正、公开、透明,全心全意服务学员


培训费 Z01基本安全


Z0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Z04高级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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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费 已含在培训费内,无需额外缴纳


住宿费 没有此费用 | 可选择住在学校提供的山庄,双标50元/人


保险费 需到校缴纳


教材费 没有此费用 | 无收款,自行安排


体检费 没有此费用 | 无收款,自行安排


如在您报名成功后、培训开始前,学校调整收费标准,华洋海员将与您按学校发布的最新价格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报名流程


第一步

线上下单

1.阅读培训须知及服务协议

2.选择培训内的课程项目

3.填写报名信息

4.线上缴费

5.下单成功

第二步


报名审核


1.客服联系您核对报名信息,未核对的不予报备

2.报备学校及海事局


3.报名成功


第三步


报到上课


务必携带好必要证件,按时报到上课,遵守校规校纪。

华洋海员 报到须知


1.请确定可以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如因考勤不达标导致考试不合格,自行承担责任 ;


2.此培训为到校培训,具体培训安排以客服通知为准;


 华新海员售后保障


如您因个人原因需要申请退款:


1、如您的报名信息已由学校报备给海事局,需改期或退款时,费用将无法退还。


2、如您的报名信息暂未报备给海事局,则:


(1)开班前 5 个工作日及以上(含第 5 日),可无条件改期或全额退款 ;


(2)开班前 1-4 个工作日(含第 4 日)可申请退款,但需扣取培训费的 10%(最低 50 元,最高 1000 元)作为退订费;


(3)开班当天及以后需改期或退学,费用将无法退还。


 华新海员消费者告知书

1.课程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如在报名后发生变动,华洋海员将第一时间以短信、微信消息或电话等方式向您告知。


2.疫情期间,各学校的防疫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报名后,请您了解并遵守学校的防疫政策,以实施要求为准。


3.若在您报名成功后、课程开始前,学校调整培训费用,华洋海员将与您按学校发布的最新价格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4.如有疑问,可与华洋海员老师联系,联系方式可在“我的订单”内查询,也可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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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范船舶修理制度,使船舶及设备保持或恢复原有技术状况,符合船舶检验要

求,确保船舶安全营运。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船舶修理(厂修、航修)。

3 责任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船舶修理协议》。

3.2 机务主管:编制《船舶修理协议》,具体安排船舶修理,保证修理周期并严把修理

质量关。

3.3 船长:负责布置船舶修理期间的安全工作,并配合做好船舶修理期间各项工作。

3.4 大副、轮机长:负责指导、督促修理期间的安全管理,并落实对修理项目的验收。

4 船舶修理的依据和要求

4.1 船舶修理依据

● 法定证书有效期限、设备说明书和公司的有关要求;

● 设备出现严重损坏、缺陷、故障或船体结构严重受损;

● 船舶发生海损或机损事故。

4.2 船舶修理要求

● 船舶修理前,必须签订《船舶修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安全与

防污染的规定。

● 船舶修理必须保持船体结构和设备的完整;重大更新改造项目,必须经船检审批同

意;

● 船舶修理必须保证修理质量,确保船体结构有足够强度、水密性和稳定性,并按期

交船。

5 船舶进厂前准备

5.1 船舶进厂前,船长组织船员做好舱室整理,调整压载水、油水等修船相关工作。

5.2 机务主管指导船舶相关人员准备修船所必须的图纸、资料、备件及相关的材料。

6 船舶进厂后工作

6.1 船舶进厂后,机务主管及时向船检申请检验项目,并提交修理工程单;与厂方落实

修船工程,解决修理期间出现的技术问题,检查修理质量。

船长应与厂方共同协商修船的具体安全措施,包括修理期间的防火防爆、防盗、防

台及防工伤等安全事宜。

6.3 船舶进出厂、进出坞、试航等,机务主管应到现场。

6.4 船舶修理中,船员应对修理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人员提出或报告部

门长。

7 船舶修理后验收

7.1 船舶修理完工后,部门长应组织船员对所修工程项目按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修船

合同中协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并对质量符合项目进行签字认可,对不符合项目要求

厂方及时解决,并向公司机务主管报告。

7.2 船舶出厂前要取得船舶证书和检验报告,以及厂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修理资料和图

纸。

8 证书资料的保管

8.1 船体与设备的检查、测量、试验记录应在船上和公司机务主管各存一份。

8.2 船舶证书、检验报告正本船上保存,副本留公司机务主管。

8.3 《船舶修理协议》由机务主管保管,长期有效。

9      航修

9.1   船舶在营运中凡是因故障或事故需进行临时修理的船舶,电邮(附《船舶修理工程

单》)报告机务主管。无需停航的修理工程由机务主管负责安排,需临时停航的修

理工程由机务主管与船东协商确定。

9.2   航修的前期准备、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进度以及完工验收等由船舶部门主管参照